四川省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

发文单位:四川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6年2月9日

第一章 补贴范围和标准

第一条 家电类补贴标准

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补贴标准为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

  • 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
  • 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
  • 洗衣机包含洗烘套装一体机
  • 冰箱包括具有制冷功能的冰柜
  • 热水器含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空气能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燃气壁挂炉
  • 台式电脑含品牌主机或显示器,不含组装机

第二条 数码和智能产品补贴标准

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补贴标准为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

  • 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含)
  • 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
  • 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 平板包括学习机,智能手表手环包括儿童手表
⚠️ 重要:零售价超过6000元,但经营主体优惠后达到补贴标准的产品,可给予补贴。经营主体不得另外要求消费者拆分支付费用或强行绑定购买其他产品服务,否则视为套取补贴。

第三条 商品标识要求

参与补贴的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须有商品条形码和S/N码。家电能效或水效标准参考中国能效标识网、中国水效标识网。

第二章 补贴对象、政策有效期和开票要求

第四条 补贴对象

  • 个人消费者(包括在省内的外籍人士和港澳台侨居民
  • 收货地址须在四川省内,不得二次转运到省外
  • 2025年已享受补贴的,2026年购买同类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

第五条 政策有效期

补贴政策从2026年1月1日起到2026年12月31日

第六条 开票要求

  • 2026年1月1日起购买并开具发票,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 每件产品单独开票
  • 产品开票金额包含政府补贴金额
  • 不包含:各类经营主体优惠、辅材和安装费、优惠券金额和价保赔付金额
  • 旧机抵扣金额可开具发票但不纳入补贴范围
  • 发票开给个人消费者
票面必须标注:消费者姓名(与补贴资格领取人一致)、商品名称、型号规格、销售价格、补贴金额、能效或水效等级(1级能效)、S/N码。数码产品不备注能效等级。
不得备注个人手机号和身份证号,切实保障消费者隐私安全。

第三章 补贴方式和服务机构

第七条 补贴立减模式

各市(州)采用"补贴立减"模式,消费者购买时按补贴标准直接抵扣,补贴资金由经营主体先行垫付

第八条 服务平台

各市(州)自行确定"补贴立减"服务机构,负责资格领取、核销数据归集。省平台负责全省数据汇总、审核。各地服务平台要与省平台互联互通,不得无故停止、延期报送。各地服务机构要支持各类具有支付牌照的主体参与,不得统一指定支付渠道

第四章 补贴流程及送货要求

第九条 资格券领取

各市(州)在服务平台设立补贴资格券发放专区。已领取未使用的补贴资格券,消费者可自愿解绑,服务机构不得强行绑定

第十条 售前校验

⚠️ 关键:购买电脑、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需先售前校验,将待售商品S/N码上传核实,显示该商品可以参与补贴方可销售

第十一条 收款核销

消费者付款时,使用与经营主体合作的"补贴立减"支付渠道进行付款,系统将自动核销补贴资金额度。

第十二条 核销拍照要求

📱 数码产品(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
  • 现场开机
  • 拍摄并上传外包装和商品同框照片一张
  • 清晰可见S/N码及激活设备展示的IMEI码(没有IMEI码的展示S/N码即可)
🖥 家电产品(电脑、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热水器):
  • 拍摄机身或外包装带S/N码和能效水效等级照片各一张回传(JPG格式)
  • 笔记本电脑需开机点亮屏幕

第十三条 送货要求

  • 收货人须与补贴资格申领人、付款人保持一致
  • 参与补贴的产品应于2027年1月15日前提货,否则补贴取消

第五章 退换货和退回补贴资格

第十四条 退换货台账

  • 未上传核销数据的退货,可不再上传数据
  • 已回传核销数据的退换货,一周内须回传退换货信息
  • 已审核通过的数据,要及时告知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予以驳回或撤销

第十五条 退货资金处理(三阶段)

阶段处理方式
财政资金兑付之前消费者支付金额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退还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
财政资金兑付期内做好核销数据退回,收回或抵扣补贴资金
财政补贴资金清算以后经营主体于退换货发生10日内将补贴资金退还国库,否则视为套取补贴

第十六条 再次领取资格

全额退货后(含线上平台发起的撤销交易),允许在规定时间内再次领取补贴资格。活动截止时仍未消费的资格在活动结束之日失效。

第六章 参与经营主体要求

第十七条 参与条件

  • 在四川省内开展销售活动,经营家电或数码类电子产品
  • 包含线上和线下、不限规模
  • 具有售后保障能力,提供配送、安装、维保、回收等服务
  • 自愿参与并接受第三方审计

第十八条 审核流程

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推荐并初审 → 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复核并公示 → 推送到省平台数据库。
2024年和2025年清退的违规经营主体及近2年内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不得参与2026年补贴政策。

第十九条 违规行为(8类)

以下行为将取消参与资格、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追究法律责任:
  1. 先涨价再折扣
  2. 以次充好
  3. 以旧充新
  4. 虚标能效水效
  5. 拆分发票
  6. 虚开发票
  7. 虚假签收
  8. 二次转寄、跨省转递
  9. 冒用政府补贴名义虚假宣传

第二十条 明码标价

  • 最终销售价格不高于备案价格
  • 在经营场所、网站主页或APP等显著位置标明:初始销售价格、商家优惠让利金额、可享受补贴资金数额、最终销售价格
  • 备案价格调整由生产企业总部向商务厅书面提出申请,销售企业不得申请调整

第七章 审核要求和资金兑付

第二十一条 审核要求

  • 县级:全覆盖审核核销数据
  • 市级:选择不低于5%的数据随机抽查
  • 主要审核: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符合性

第二十二条 资金兑付

  • 审核通过的数据原则上每20天集中兑付一次
  • 可按照不超过80%比例开展预拨付
  • 剩余部分审核完成后及时拨付

第八章 补贴资金管理

第二十三条 资金使用

  • 中央和省上下达的补贴资金只能用于本细则明确的品类,不得扩大补贴范围和提高标准
  • 市县用完中央和省上下达的资金额度后,超过部分由市县自行承担
  • 截至2026年12月31日未用完的中央和省级资金额度将收回

第二十四条 清算

政策结束后,各市(州)于2027年1月31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报送商务厅、财政厅。

第九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五部门联合监管

部门职责
商务厅实施细则制定、平台建设维护、交易数据汇总、政策宣传推广
省发改委、财政厅资金争取和下达,督促资金兑付
省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查处不合格补贴商品及价格违法行为
四川邮政管理局配合外省收货、二次转运问题监管

第二十七条 联合执法

引入第三方审计机构,围绕"人、货、钱、票"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有条件的地区可实行有奖举报


码钱收单操作指引

2026年"四川家电3C国补"流程操作指引

一、登录

1. POS机登录

  • 选择【码钱收单】APP进入登录页面
  • 收银员:选择对应收银员账号 → 点击"确认签到"登录
  • 店长/管理员:点击"店长/管理员" → 选择账号 → 输入登录密码(创建商户/创建店长时下发到手机短信)→ 点击"登录账号"

2. 创建门店店长或员工

  • 通过【码钱商家】微信小程序或应用市场下载【码钱商家】APP
  • 使用账号密码登录
  • 点击"员工管理" → 选择创建店长或员工 → 输入姓名和手机号 → 选择权限 → 保存

二、搜索商品

  • 打开【码钱收单】APP首页
  • 点击左上角菜单按钮(三条横杠)
  • 选择【搜索商品】
  • 可点击搜索历史中的商品,或扫描【69商品码】搜索商品

三、添加商品&改价

  • 商品销售价格可手动修改
  • 点击【➕】添加商品到购物车
  • 手机号必填(填写后点击查询获取对应姓名)
  • 3C商品SN必填
  • 添加后可点击【查看】展示购物车详情

四、订单收款

收款方式:点击【收款】跳转收款页 → 扫描消费者云闪付-付款码收款

五、营业数据 & 六、查看订单

  • 汇总查询:点击底部【汇总查询】查看国补订单汇总数据
  • 订单管理:点击底部【订单管理】查询订单列表,可按订单状态筛选或按订单号精确查询

七、订单退款/退券

退款密码

退款/退券需输入登录密码。忘记密码找回方式:

  • POS机:左上角菜单 → 交接班 → 首页点"忘记密码"重置
  • APP/微信小程序:【码钱商家】登录页 → "忘记密码"重置

订单退款

  • 订单列表中已支付订单 → 点击【退款】
  • 输入当前登录密码 → 点击【确认】
  • 当天订单款项原路返回,优惠券原路返回

消费者退券(仅限当天订单)

操作同退款,当天订单款项原路返回,优惠券原路返回。消费者可登录个人云闪付APP查看优惠券。

八、交班

菜单 → 交接班 → 交班 → 退出当前账号 → 返回登录页面 → 登录其他账号

十~十一、自动开票流程(3C类 & 家电类)

⚠️⚠️⚠️ 极其重要(重复三遍):
【当天订单】→ 手机端扫码开票
【历史订单】→ 电脑端开票上传
否则影响核销审计!!!

当天订单开票

  • 当日使用POS交易完 → 直接微信扫码开票提交
  • 开票信息和订单其他信息会在第二天同步出来
  • 到时直接点击上传省平台即可

历史订单开票

  • 电脑端国补系统 → 订单管理 → 操作列 → 点"自动开票"
  • 其他填充信息手动补上 → 上传至省平台
⚠️ 注意:如果用手机端自动开票历史订单,会多开票影响审计结果,一定牢记!

自动开票模板选择:默认选第二个模板

十四、发票上传

上传地址

发票上传地址:https://guobu.hkrt.cn
用户名/密码:联系您的服务经理获取

操作流程

  1. 选择【订单管理】,搜索后上传对应发票
  2. 找到对应订单,点击操作列的编辑按钮
  3. 按页面必填项填写信息
  4. 点击"确认"保存
  5. 点击"上传省平台"按钮提交审核
  6. 上传成功后可在列表页查看审核详情

审核失败处理

审核失败处理流程:
1. 必须先冲正 → 2. 修改信息 → 3. 重新上传
!!审核失败必须先冲正再修改重传!!

省平台会根据批次审核订单。如审核失败但系统仍显示上传成功,需:p>

  • 点击"查看流程图"
  • 点击"同步订单状态"
  • 如流程图显示审核失败 → 点击"模拟撤销冲正"按钮
  • 根据审核结果修改信息 → 重新点击确认保存 → 点击"上传省平台"

十五、开票要求 & 十六、核验要求

开票要求

  • 2026年1月1日起购买并开具发票,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 每件产品单独开票
  • 开票金额包含政府补贴金额
  • 不包含:经营主体优惠、辅材和安装费、优惠券金额和价保赔付金额
  • 旧机抵扣款可开进发票但不纳入补贴范围
  • 票面标注:消费者姓名、商品名称、型号规格、销售价格、补贴金额、能效或水效等级(1级能效)、S/N码。数码产品不备注能效等级

核验要求

SN信息要求

所有补贴商品需采集上传SN信息。

消费者信息核对

  • 商户售卖时需记录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
  • 需核对云闪付信息与提供的姓名、身份证、手机号保持一致

商品售卖要求

  • 购买电脑、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需售前校验S/N码
  • 手机等数码产品:现场开机,拍摄外包装和商品同框照片,清晰可见S/N码及IMEI码
  • 电脑、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热水器:拍摄机身或外包装带S/N码和能效水效等级照片各一张
  • 笔记本电脑需开机点亮屏幕

各类商品核验参照

商品类型核验要求
数码产品现场开机,拍外包装+商品同框照片(含S/N码和IMEI码)
笔记本电脑拆箱后采集外包装及机身S/N码,同时开机点亮屏幕
台式电脑拆箱后同时采集外包装及机身S/N码
智能眼镜机身有S/N码直接采集;无S/N码可通过连接手机APP采集,与外包装S/N码一起拍照
家电类(外包装有S/N码)可不拆箱直接采集
家电类(外包装无S/N码)拆箱采集机身S/N码
空调-中央空调采集外机S/N码
空调-分体式至少采集内机S/N码

十七、消费者领券流程

领券步骤

  1. 打开【云闪付】APP
  2. 选择【以旧换新】
  3. 选择【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
  4. 选择对应门店所属市区
  5. 选择【选择线下门店专区】

初次领券授权

  1. 选择对应的【补贴品类券】
  2. 点击【授权按钮】
  3. 查看《银联以旧换新活动用户协议》
  4. 点击底部【阅读完整协议并同意协议】
  5. 系统根据消费者当前是否在四川地区进行优惠券发放
  6. 前往【我的页面】-【优惠券】查看并使用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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